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各有关单位:
《灌南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》已经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8年8月7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灌南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
为进一步简化电力用户接电手续,缩短接电时间,降低接电成本,提高接电效率,改善我县电力营商环境,加快推进灌南经济高质量发展,按照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,结合全县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持续优化灌南县营商环境,大力提升“获得电力”指标,推动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,针对各类接电难点问题,加快改革创新,进一步压减接电手续、压缩接电时间、压降接电成本,切实提高接电效率,助力灌南地方经济发展。
二、实施对象
本办法适用于全县申请新装、增容用电的10千伏高压用户以及400伏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服务。
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、优化办理流程、加强信息互通、深化“互联网+”服务,共同搭建接电“绿色通道”,将10千伏高压、400伏低压非居民平均接电时间压缩至70和20个工作日以内,确保用户接电成本持续压降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用电申请环节
1. 申请受理。用户提交新装、增容用电申请后,供电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“一站式”申请受理。一是提前介入。供电企业提前参与项目规划,并根据项目规模和用电需求,适时调整电网规划,提前安排电源布点,及时响应用户需求。二是“一窗受理”。加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,供电企业负责设置用电业务办理窗口;推进供电、住建、交通、公安等部门(单位)业务联办,让用户办电“只进一扇门”。三是精简申请材料。低压用户申请时只需提供:①用电主体资格证明(自然人身份证、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机构证明文件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)),②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属证明(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);高压用户申请时只需提供:①用电主体资格证明(同低压),②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属证明(同低压),③用电容量需求清单, = 4 \* GB3 ④用电工程项目批复或备案文件等。(责任单位:县发改委、经信局、供电公司)
2. 供电方案答复。对于普通低压和高压用户,供电企业正式受理申请后分别在2个和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电方案答复。一是强化电网信息公开。供电企业通过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向社会公开可开放容量信息,对于在配网线路和变电站可开放容量以内的用电申请,按照“先到先得”原则实行就近开放,实现用户接电时间、成本双节约。二是开展踏勘信息共享。供电企业根据需要,组织测绘、公安、交通、绿化等相关部门(单位)进行联合现场踏勘,形成现场踏勘共识;或由供电企业直接踏勘,将踏勘信息同步传至相关部门(单位)并确认,实现踏勘一次完成全部信息获取。三是实施管线GIS图联合沿布。供电企业积极推进电力管线与城市道路同步设计施工,基于城市管线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实施电网GIS图沿布,提高供电方案编制效率。四是推行供电方案“模块化”答复。供电企业根据用户报装容量、类型和接入电压等级,预制各种典型供电方案模板,明确方案适用范围,减少人工编制时间,便利用户比选。(责任单位:县经信局、供电公司)
(二)行政审批环节
供电企业出资建设的电力接入工程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,由供电企业自行向各部门申办;用户出资建设的电力接入工程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,供电企业协助办理。各部门按照“能简则简、能并则并”原则,实施规划许可、掘路许可、占路意见、绿化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并联审批和限时办结。本方案初期采取书面申请方式,随着政务平台的信息共享建设,逐步实现行政审批的全部在线办理。
1. 办理规划方案审查。规划部门要加强电力接入工程的前期审核和协调,负责方案审查,在正式受理申请后4个工作日内办理方案审查。(责任单位:县规划局)
2. 办理规划许可。简化规划许可程序,在正式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情况复杂的不超过7个工作日。(责任单位:县行政审批局)
3. 办理掘路许可。需要挖掘道路的电力接入工程,市政设施养护管理、公安、交通部门在正式受理申请后,结合前期踏勘信息和相关设计图,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掘路许可。掘路施工采取“施工与缴费同步”的模式,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与交通部门签订公路修复赔补偿协议,并根据道路管理部门出具的路面修复缴费单,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缴费。(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、交通局)
4. 办理占路许可。需要占用道路的电力接入工程,市政设施养护管理、公安、交通部门在正式受理申请后,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占路许可。(责任单位:县交通局、住建局)
5. 办理绿化许可。涉及绿化搬迁的电力接入工程,县行政审批局在正式受理申请后,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占用城市绿地等行政许可。绿化迁移采取“施工与缴费同步”的模式,绿化实施单位先行实施绿化搬迁,费用由双方约谈,占用城市绿地费用由建设单位在收到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缴款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。(责任单位:县行政审批局、住建局、各乡镇、化工园区、经济开发区、农业园区)
(三)外线工程施工环节
由供电企业出资建设或由用户委托供电企业建设的电力接入工程,供电企业应加快工程建设,在取得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后,对于普通低压和高压用户分别在5个和3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施工。客户出资并自行委托建设的电力接入工程参照此时限执行。一是实施限时管理和契约服务。倒排工期计划,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,向用户承诺工程时长,并在施工协议中予以明确。二是提高工艺标准化水平。大力推广标准设计和标准工艺,在确保按时完工的同时,不断提高施工工艺水平。三是加强物资供应保障。加强物资实物储备,确保施工物资按需供应。四是大力推广不停电作业。加大推广不停电作业推广力度,优化配网运行方式,合理安排检修计划,实施故障主动抢修,全力保障用户及时高效接电。(责任单位:供电公司)
(四)运行用电环节
发挥自身专业优势,积极为重点项目提供用能监测、能效诊断等能源综合服务,降低电力接入全周期成本。进一步扩大直接交易范围,推进符合条件的用户全部上平台直接交易,降低企业用电成本。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,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,让用户轻装上阵、聚力发展。(责任单位:县经信局、供电公司)
五、保障措施
1. 加强组织领导。县发改委、经信局、公安局、国土局、住建局、交通局、环保局、物价局、供电公司等部门(单位)共同组成灌南县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小组,建立常态化例会、通报和监督考核机制,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。
2. 完善配套政策。各部门(单位)要按照本办法提出的总体时限要求,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细化配套政策和文件,切实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和环节,压减办理时间,同步更新办事指南,公告服务承诺。
3. 深化线上服务。各部门(单位)要全面推行“互联网+”线上服务,能线上办结的决不线下办理,能让数据“跑路”的决不让用户“跑腿”。加快建设网上“一窗申请、同步受理、并联审批、限时办结”的电力接入联合审批制度,推进办电进度全过程公开查询,努力实现报装接电“一网通办”、低压用户“一次都不跑”、高压用户“最多跑一次”。
4. 加强监督检查。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对各部门(单位)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对于未按方案要求落实优化举措、承诺未践诺的,将公开通报考核。县政府将根据方案施行情况,适时对方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。
本实施办法自2018年8月15日起试行。
附件: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共享资料和信息清单
附件
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共享资料和信息清单
管理部门 | 资料名称 | 备注 | |
公安 | 县公安局 | 自然人身份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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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 |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| 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机构证明文件 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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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土 | 县国土局 | 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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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、经信 | 县发改委、经信局、行政审批局 | 用电工程项目批复或备案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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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 | 县规划局 | 规划路径走向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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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行政审批局 |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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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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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管理 | 县住建局、城管局、交通局 | 掘路许可、占路意见书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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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 | 县环保局 | 环评批复(或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意见单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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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信 | 县经信局 | 节能评估报告 | 仅高耗能项目 |
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审批表 | 仅临时用电涉及 安全隐患项目 | ||
抄送:县委办公室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。